今天是2018年8月27日 星期一,欢迎光临本站 临泉县新纪元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 网址: lqxjyjx.com

行业资讯

车辆报废标准规定

文字:[大][中][小] 2014-12-19    浏览次数:727    

一、行驶里程

(1)轻、微型载货轿车(含越野型)、矿山作业专用车累计行驶30万km。

(2)重、中型载货轿车(含越野型)累计行驶40万k

(3)各类客车(含越野型)、轿车累记行驶50万km

(4)其他车辆累计行驶45万km。

二、使用年限

(1)9座(含9座)以下非营运载客汽车(包括轿车、含越野车型),使用15年。

(2)旅游载客汽车和9座以上非营运载客汽车,使用10年。

(3)轻型载货汽车,使用10年

(4)微型载货汽车19座以下出租汽车,使用8年。

(5)吊车、消防车、钻探车等从事专门作业的车辆,使用10年。

(6)20座以上出租车,使用8年。

(7)其他车辆,使用10年。

三、技术状况

(1)因各种原因造成车辆严重损坏或技术状况低劣.无法修复的。

(2)车型淘汰.已无配件来源的。

(3)轿车经长期使用.耗油量超过国家定型车出厂标准规定值15%的。

(4)经修理和调整仍达不到国家对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要求的。

四、有关规定

经修理和调整或采用排气污染控制技术后,排放污染物仍超过国家规定的轿车排放标准的。除19座以下出租车和轻、微型载货轿车(含越野型)外,对达到上述使用年限的客、货车辆,经公安车辆管理部门依据国家机动车安全徘放有关规定严格检验,性能符合规定的,可延缓报废,但延长期不得超过本标准第二条规定年限的一半。对于吊车,消防车、钻探车等从事专门作业的车辆,还可根据实际使用的检验情况,再延长使用年限。所有延长使用年限的车辆,都需按公安部规定增加检验次数,不符合国家有关轿车安全排故规定的应当强制报废。

五、办理机动车注销(报废)所需资料

办理机动车注销(报废)所需资料:

(1)机动车登记证明;

(2)机动车行驶证;

(3)机动车号牌;

(4)机动专注册/转入登记表(副表)

上述资料齐全后,由报废轿车回收企业代理员到车辆管理所

有关考验场办妥相关于续后、领取“机动车报废证明’。

返回上一步
打印此页
[向上]
在线客服

报名咨询

报名咨询

报名咨询

咨询热线:
0558-6303666